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枣庄市市中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张林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中区财政局、人社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海阳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因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
钦州市2019年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需征收钦南区尖山街道九鸦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0.3290公顷 (用地位置详见土地界线图)。
按照钦政办[2017]114号文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柳州市2018年度中心城市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柳北区I地块);
(二)用途:住宅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柳州市柳北区鹧鸪江村民委员会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
钦州市2019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钦南区沙埠镇大岭村民委员会、大石古村民委员会、沙埠社区居民委员会、油路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3.0658公顷 (用地位置详见土地界线图)。
2019年12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灵川县201
柳城县社冲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新区用地)建设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2019〕77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6209公顷,根据《中华人
各地类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19〕2号)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灵川县2019年第四批次乡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到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北流市土地开发中心或隆盛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
〔2015〕286 号)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如果报批时新区价公布实施,按照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医院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为保障我县实施城镇总体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用地需要,根据《中
为保障昌邑市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昌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仓储项目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教育、安置区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工业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为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 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1018.0465 万元,由滕州市财政局拨付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聊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3个区片,其中,Ⅰ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四条拟定,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并在当地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港四季花田生态观光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该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贵港市2019年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收回原由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位于贵港市同济大道与城南大道交汇处东南角的国有土地212.342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被收回国有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有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等地上建(构)筑物,分别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辖区新一轮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灵川县201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柳州市2018年度中心城市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城中区L地块)。
(二)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静兰街道办
根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瑞金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瑞金市象湖镇金星村,沙洲坝镇清水村、大布村,叶坪乡合龙村、脚陂村,黄柏乡黄坑村、瑞兰村范围内集体土地。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