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
贵政通〔2020〕60号
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19〕107号)批复,同意收回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范围内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16.8930公顷(折合253.395亩)。现将批准的《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收回国有土地的位置
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收回位于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科技创新产业城、贵港市江北东路南侧支路(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被收回国有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及分类面积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收回国有土地的位置
贵港市2019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收回位于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科技创新产业城、贵港市江北东路南侧支路(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被收回国有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 地类性质 | 总面积 | 农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交通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其他土地 | ||||||||||
旱地 | 果园 | 其他园地 | 有林地 | 天然牧草地 | 农村道路 | 坑塘水面 | 沟渠 | 设施农用地 | 田坎 | |||||||
贵港市 | 港北区 |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 | - | - | 国有 | 16.8930 | 11.8210 | 0.4330 | 0.0388 | 0.8561 | 1.0660 | 0.2492 | 1.9788 | 0.1365 | 0.2539 | 0.0597 |
面积总合计 | 16.8930 | 11.8210 | 0.4330 | 0.0388 | 0.8561 | 1.0660 | 0.2492 | 1.9788 | 0.1365 | 0.2539 | 0.0597 | |||||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1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收回国有土地分区域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 面 积(公顷) | 分区域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
旱地 | 11.8210 | 81.2700 |
果园 | 0.4330 | 81.2700 |
其他园地 | 0.0388 | 81.2700 |
有林地 | 0.8561 | 81.2700 |
天然牧草地 | 1.0660 | 81.2700 |
农村道路 | 0.2492 | 81.2700 |
坑塘水面 | 1.9788 | 81.2700 |
沟渠 | 0.1365 | 81.2700 |
设施农用地 | 0.2539 | 81.2700 |
田坎 | 0.0597 | 81.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