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4 11:11:19 阅读:1962次

柳州市柳北区2020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金标准明细

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22号

2019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2019〕 106号文件批复同意《柳州市2018年度中心城市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柳州市2018年度中心城市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柳北区I地块);
(二)用途:住宅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柳州市柳北区鹧鸪江村民委员会6组周边土地。
(以上用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红线示意图)
二、被征地村(组)、土地类型、面积及补偿费用标准
(一)被征地村(组)、土地类型、面积、补偿标准

被征地村
(组)

 
地  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共计补偿
(万元)

 
长塘镇鹧鸪江村民委员会6组 建设用地 0.1983 47.0166 9.3234
合计 0.1983 9.3234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柳州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19〕60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
凡从《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