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2019年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5)〔2019〕11号)批准同意征收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军屯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
(一)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2018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青苗附着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1条的有关规定,以《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来宾市2019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拟开发作为文体娱乐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兴宾区南泗乡南泗村民委员会(南泗乡新兴街3号)。
三、征收土地面积及
(一)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照《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人社规〔
(一)水田、旱地、果园、有林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每公顷67.7820万元。
(二)殡葬用地、水工建筑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高铁旅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4.505万元,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满足郯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征收郯城街道办事处东城社区等2个社区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郯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
柳城县古砦大户稻花飘香示范区大米烘干加工中心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新区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2019〕81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7011公顷,根据《中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2019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使用国有土地位置:位于田阳县实验中学;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使用单位及面积
田阳县实验中学:果园0.4774公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1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批次建设用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河池市大任产业园入园二级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金城江区白土乡德地、德里、德荣村,东江镇永康社区。
按照《国土资
钦州市2019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桂政土批函〔2019〕7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10号令)规定,
本次拟征收乐平市接渡镇周家居委会、华家居委会、严洲村,塔山街道办塔山居委会、南岸居委会、上畈居委会、坎上居委会,农科园虎山下分场,礼林镇黄家村,乐港镇鸣山村。(最后以现场
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上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集镇规划,经上犹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东山镇滨江村等4个乡镇9个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根据我市城市建设需要,依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乐平市后港镇,洎阳街道办,众埠镇、涌山镇、塔前镇、农科园金、接渡镇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江西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九府字【2015】33号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九江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通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大王社区等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棚户区改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0.8675万元,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拨付到大王庄村
本次征收尚岩村土地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政府南侧、自然路西侧孟庄镇尚岩村境内,征收土地总面积0.4136公顷,其中:农用地0.4136公顷(耕地0.4136公顷)。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