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东征启公告〔 2020 〕7号
为保障我县实施城镇总体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旧县乡旧县一村村西地段,四至范围北至旧县一村土地、旧县二村土地;南至旧县二村土地;西至旧县一村土地、旧县二村土地;东至旧县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旧县一村村委会 、旧县二村村委会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医院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于 2020 年 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由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并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