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15号
2018年9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8〕426号文件批复同意《关于南宁市等3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2019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2019〕106号文件批复同意《关于柳州市2018年度中心城市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柳州市2018年度中心城市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城中区L地块)。
(二)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4组、5组、6组等周边土地。
(以上具体用地位置、四至范围请到城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查询)
二、被征地村(组)、土地类型、面积及补偿费用标准
(一)被征地村(组)、土地类型、面积、补偿标准
被征地村 (组) | 土地类型 | 面 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 共计补偿 (万元)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4组 | 农用地 | 0.1261 | 209.07 | 26.3637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6组 | 农用地 | 0.2542 | 209.07 | 53.1456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4组 | 建设用地 | 0.5753 | 83.628 | 48.1112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5组 | 建设用地 | 3.4904 | 83.628 | 291.8952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6组 | 建设用地 | 0.0024 | 83.628 | 0.2007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4组 | 未利用地 | 0.4020 | 83.628 | 33.6185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5组 | 未利用地 | 0.0264 | 83.628 | 2.2078 |
城中区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民委员会6组 | 未利用地 | 0.8533 | 83.628 | 71.3598 |
合 计 | 5.7301 | / | 526.9025 |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柳州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19〕60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