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地块位置范围:该宗地位置普集街道普集中村、官庄街道三赵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集街道普集中村、官庄街道三赵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2015年12月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宿政秘〔2015〕22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补偿标准执行。
金海街道金泰社区(桃园镇李桥村、城东街道七里 村)集体土地1. 647 1公顷,其中农用地1. 64 7 1公顷(耕 地0公顷)。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 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一)根据《南通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通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1、土地补偿费:农用地、建设用地26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
征地安置方式以产生安置名单安置为主,对拟被征土地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未成年年龄段 人员一次性支付生活补助费安置,其他年龄段人员实行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张家港 市人民
荆门市东宝区2019年度第28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拟征收你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及国发[2004]
一、征地情况
1、 征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2、 征地位置:乍洋乡留水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3、 征地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情况及土地补偿标准、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 3571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拟征土地用途:交通建设用地
二、 拟征土地位置:位于塘桥镇韩山村12组境内,四至范围详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泰安市岱岳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大佛寺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泰安市岱岳区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和社
为提供滨州市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提供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现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结合我县“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宜良县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 例》的有关规定,
补偿标准:征收耕地(含园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为3440 元/亩,补偿倍数按川办函〔2008〕73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 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1()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为人均耕地1亩及 以上的每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枝江市2019年度第1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马家店街道办事处中桥村部分集体土地。在上
为提供肥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本次征收冯庄村土地位于周公路沿线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097平方米,其中涉及农用地3097平方米(其中水浇地2945平方米、农村道路122平方米、沟渠30平方米)。
观音山街道青龙桥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观音山街道青龙桥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约3.9882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为提供高青县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青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金岭回族镇金岭二村集体土地。按照《山 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临淄区财政局、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