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2019年11月1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沭阳县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场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642号)批准,同意沭阳县征收集体土地6.705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居)范围内集 体土地面积 0.4038 公顷,现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本告知书下发后,自然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确保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北瞿阝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财政局、人力资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肥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
为招远市2019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招远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招远市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大秦家街道孙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招远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为了提供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东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本告知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被征 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 法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需听证,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日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宿州市2019年第1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二、 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一:位于汴河街道办事处大王村,东至宿州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用地
-)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4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2.5万元/公顷。
(二) 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按3万元/人;其余土地不计算。
(三) 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
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
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 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 号)公布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2 个区片,Ⅰ级区
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自然资函[2019]324号文通知同意征收集体土地24.945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
嘉定区安亭镇双浦村汤家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24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2400平方米。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
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松〕拟征地告[2017]第216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
为满足我县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沂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收回)土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