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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文件(津滨审批一室准〔2019〕831号),用于杨家泊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滨海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北辰区北仓镇桃口村集体土地5.60596公顷(合84.08940 亩)。依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示范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44.0万元/公顷,计1164.512160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九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9号)批准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朝霞街道李三元村集体土地0.01229公顷。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为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收购整理
依据《关于同意调整津沧高速至天津南站专用通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西审投投资〔2020〕90号),用于津沧高速至天津南站专用通道二期工程项目(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拟征收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宁河区桥北街道董庄村、滨海新区汉沽街道芦后村集体土地13.906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等
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铁路用地(T1),用地报批组卷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花都段)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蠡河北水利设施及配套工程,位于周新东路和薛海桥南侧,涉及华庄街道落霞社区。征收华庄街道落霞社区集体土地 0.31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
本次征收涉及华庄街道落霞社区集体土地0.3110 公顷(建设用地)。用途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土地位置:经开区华庄街道落霞社区, 位于周新东路和薛海桥南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常州市天 宁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土地。拟征收目的:本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用地需要。2021-天24地块拟征收
此次征收的土地为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 (三)、(四)项情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靖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五条和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拟征收土地为常州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项目-钟25, 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3. 5513公顷(53.2695亩)。
泰州医药高新区沿江街道常福村0.7182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 (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 718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收农业人数计算,
为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东台市工矿废弃 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21年第1批次(18挂)项目建设。批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宁沟流域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域及水利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工业用地,位于2021年7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枣庄市薛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地〔2021] 389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
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7号)批准征
2021年12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1年第五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53号)批准征收土地
依据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1〕225号)和“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赵北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集体土地41.08298公顷。依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
依据核准批复文件(津滨审批投准〔2017〕1626号、津滨审批一室准〔2019〕812号),用于龙源天津滨海新区汉南风电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