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征预公告〔2021〕7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满足枣庄市2021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枣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工业用地,位于2021年7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枣庄市薛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地〔2021] 389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复元四路以东,复元五路以西,湛江路以南,宁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蒋庄村、南石东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华信路以东,全兴路以西,湛江路以南,宁波东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夹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全兴路以东,欣兴路以西,湛江路以南,宁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夹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长白山路以东,复元一路以西,深圳路以南,光明大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石西村、来泉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高新区张范街道东夹埠村;新城街道来泉庄村;兴城街道南石东村、蒋庄村、南石西村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