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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手拆迁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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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五条和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2176 公顷.本次征收土地的目的是建设交通类基础设施。
地块1位置范围:广青路(S309)以南、赵店敬老院西部、南至赵店村水浇地。地块2位置范围:赵孟路以西、赵店中学南部、西至赵店村水浇地、南至赵店村水浇地。用途:社会福利用地。教育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胶州段)项目建设。该项目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其他款的规定,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经前期土 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土地约0.2175公顷。拟征土地用途 CZXB18049 (交通运输用地)。青苗费:1600元/亩;地上附着物按实结算。
CZXB21012地块建设用地拟征收魏村街道临江社区集体土地2. 9838公 顷,CZXB21042地块建设用地拟征收春江街道黄海社区集体土地2. 0572公 顷, 拟征收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 征地区片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仙游县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仙政文[2020] 3
玉田片区普通住宅 119号地块,拟征地面积∶2.3247公顷。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玉田片区普通住宅 119号 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建鑫瑞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征收土地面积3.6407公顷。
青苗、迁坟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发〔2018〕8号)的规定执行。使用土地面积:0.0236公顷,其中益阳市鱼形山水库管理所0.0236公顷。
2021年10月25日印发了《拟征地告知书》(益政拟征告字〔2021〕 77 号),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组进行了张贴告知。征地拆迁实施机构依据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
房屋拆迁的过渡及安置方式按《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发〔2018〕8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的过渡采取自行过渡方式,安置方式采用异地新建安置。征
将罗塘街道城中村、通扬 村、城北村,姜堰开发区南石村、陈庄村、陆庄村,姜堰开发区 镇集体,沈高镇华杨村,淤溪镇马庄村、靳潭村,白米镇和平村, 张甸镇魏家村,大伦镇东徐村等 8
因扬州中航工业机载共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征收农民集体 土地。本次征地土地补偿费统一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青苗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调查登记结果补偿给所有权人。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江苏 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2021年3月1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苏自然资函[2021] 192号批复批准征收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3.9748公顷。扬州中航工业机载共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征收农民 集体土地。
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该批次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1.8544公顷(含耕地1.7344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因温州 生态园舜吞G-01-01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茶山街道舜吞村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0.8962公顷,其中农用地0.8962公顷(含耕地 0.8962公顷)。
因瓯海区景山街道(E-01?E-16)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景山街道 将军村经济合作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505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除房屋基底占地外),一类区片10万元
赣州市2021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水西镇黄沙村、赤珠村、联三村、水西村,水东镇正兴村部分集体土地。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项目范围内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02.3亩。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排水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赣州市2021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