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桥北街道董庄村、滨海新区汉沽街道芦后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河区〔2021〕第01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宁河区桥北街道董庄村、滨海新区汉沽街道芦后村集体土地13.9063公顷。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 桥北街道董庄村 | 汉沽街道芦后村 |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
耕地 | 0.15327 | 2.29905 | 7.80131 | 117.01965 |
园地 | 0 | 0 | 0 | 0 |
林地 | 0 | 0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1.3231 | 19.8465 | 4.19105 | 62.86575 |
建设用地 | 0.34844 | 5.2266 | 0.00013 | 0.00195 |
未利用地 | 0.089 | 1.335 | 0 | 0 |
合计 | 1.91381 | 28.70715 | 11.99249 | 179.88735 |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总计1184.77611万元,其中宁河区桥北街道区片地价为64.5万元/公顷,计123.440745万元;滨海新区汉沽街道区片地价为88.5万元/公顷,计1061.33536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