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拟征告〔 2020 〕12 号
拟征地公告
靖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五条和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 5.2405 公顷。
现将拟征地块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兴镇合兴村南3组、南 11组,斜桥镇丰宁村2组、10 组, 井兴村 10组、12 组,靖城镇雅桥村14 组,详见用地勘测定界 图 。
二、拟征收目的
此次征收的土地为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 (三)、(四)项情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 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土地权属、地类、 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
量 等 。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安 置 。
拟征地公告
靖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 45 条和 47条的有关规定, 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3056公顷。 现将拟 征地块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范围
马桥镇马桥村北三组、 北四组、 北一组、 南六组、 南十一
组、 南十组, 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