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为保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济南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万福办事处利群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 号)公布的滨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2 个区片,Ⅱ级区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61.2259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S219永丰县白岭至佐塘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赣自然资征〔2019〕68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征收恩江镇石桥村,佐龙乡捞塘村、西塘村,潭城乡富山村、
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吉州区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标
根据我县集镇发展的需要,依据南丰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南丰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自然地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上述单位范围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16.2377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公共设施
因国电投江西新洲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土地0.9917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位置
上述村集体土地。具体为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定补偿标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S224桐木至水口山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
2020年3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苏# 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批准江阴市范钱路东延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拟按照澄政发〔2012) 3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 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4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2. 5万元/公顷。
(二) 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 的有关规定,将核准后的土地权属单位、面积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根据乐陵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乐陵市经济建设需要,拟征收老君堂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乐陵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
因上饶市广信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罗桥街道办地块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拟征收罗桥街道办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落户我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项目用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座落: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都昌县汪墩乡红桥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汪墩
根据鹰潭市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鹰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拟征收信江新区江夏埠乡姜家村,北街道办事处周塘居委会、信
因柴桑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集镇建设用地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土地18.137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位置
上述村集体土地。具体为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定补偿
本次征收崇义县上堡乡上堡村树下组、上堡乡上堡村街背组、上堡乡上堡村干路下组、上堡乡上堡村街上组、上堡乡上堡村连塘组、上堡乡水南村虎形组、上堡乡水南村下张屋组、上堡乡水南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该项目为保障绿色矿山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为保障莱芜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