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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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该批次土地征收涉及榴城镇朱岗村、新河居委会、新怀社区居委会土地,根据目前有关政策,被征地无需要进行社保安置人员。
地上附着物由涉及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2、青苗补偿费按一般粮棉田
每亩1260元,桑园每亩2692元。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可以移植的支付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第25条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 定,2018年10月30日长治市人民政府(长政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9]52号批准《征收土地方 案》,经对被征地迎宪T?贸股份有限公司(组)征地补偿登记的 复核,清徐县国土资源局同东湖街办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沂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
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需要,拟征收龙廷镇赵家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泰市人民政府拟订
咸宁市2019年度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浮山办事处浮山村集体土地面积0.8941公顷,全部是建设用地0.8941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建宁县2019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建宁县高速西互 通(市政段)及闽江源路至火车南站道路项目建设拟拨用你 场国有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
(一) 、征地用途:本次征收你村集体土地,作为芦澳路(马 青路-翁角路段)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 、征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征地地类、面
按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 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邵武市人 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349号) 要求,根据我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规定》(狮政 综[2017
周宁县政府储备用地(2019-12号)项目拟使用你单位国有 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 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 好被
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农民,按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本次征地涉及的含山县环峰镇迎春村、双圩村、夏桥村、官山村、祁门村,铜闸镇长岗村,征用土地5.3676公顷,其中耕地4.0788公顷,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67人,需要保障的农业人口67人。按照《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淮政办〔2013〕34号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征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为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或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 知》(皖政〔2015〕24号)规定,按照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 [2015]95号)文件规定,确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上报审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凤台县集体土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 权利,按照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 工作的通知》的
根据淮政规 2013 年 4 号文件规定,拟将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二)根据淮政发[2011]104 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位于第
本次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实行货币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被征地农民保障措施,按照松政【2011】39号《关于印发宿松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对照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 《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 墓本养老保险;不符会《旱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俭办注》 规定
根据郑蒲港新区《关于印发〈调整拆迁上楼户基本生 活保障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发[2013]6号)文件规 定:以村民组为单位,自郑蒲港新区成立以来,凡被征地后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
1、货币安置。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支付,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制定分配方案。
2、社会保险安置。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被征收后(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合同面积为基数),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