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栗府征地(2019) 8号
上栗县人民政府
关于S224桐木至水口山段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告知书
关于S224桐木至水口山段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告知书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S224桐木至水口山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上栗县桐木镇城冲村、小埠村、雅溪村、湖塘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土地面积:约140.1975亩(水田94.3545亩、旱地2.535亩、林地15.3405亩、其他农用地14.58亩、建设用地10.9125亩、未利用地2.475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安置政策
拟按照货币和社保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有关政策执行。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9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