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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1:14:19 阅读:2951次

桂林市灵川县2020最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桂林市高铁占地征用补偿金标准

灵川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灵公字〔2020〕6号

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高铁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的批复》(桂政土批函(3)〔2019〕89号)批准征收定江镇定江村委南边村民小组、船埠头村民小组;定江镇莲花村委周塘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3.0581公顷。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桂林高铁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二、各地类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19〕2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 类 名 称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之和)万元/公顷

农用地

13.0083

87.351

未利用地

0.0497

34.9404

建设用地

0.0001

43.6755

合   计

13.0581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灵政规〔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足额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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