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知识
拆迁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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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女子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嫁到异地,通常情况下都要将户口迁到男方家里。但在我国农村,也有部分女青年结婚嫁到异地后,户口并没有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而仍留在原籍,有的甚至结婚已经
在征收农村土地过程中,除了对涉及的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之外,对于涉及农村村民所居住村庄的房屋也需要进行补偿,也就是农村房屋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三种。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房屋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或者征收,但是为了保障我们被拆迁人的权益,房屋的拆迁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一下拆迁流程和程序,由征拆律盟
1、坚守阵地,表明决心 在拆迁实践中,拆迁方会时刻关注被拆迁人的一举一动,从而制定相应的拆迁策略。有些被拆迁人,一看到要拆迁了,认为原房屋处肯定会经常断水断电,影响正常的生
国有土地上得房屋与征收补偿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完成前期征收工作程序后,对被被征收人得后续补偿与安置工作更是关乎国计民生、影响社会稳定得重要工作。房屋征收部门以及受委托得房
关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如何补偿,现在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部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办法,暂时没有法律予以规范,今天拆迁律师就来说一说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存在哪些陷阱?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征地拆迁对于老百姓来说,像是一次机遇,又像是一次灾难。有人拆富了全家,有人付出了生命,伤痕累累、身心憔悴。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一下子没有居住地没有生存的途径等同于要了他们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
新拆迁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就拆迁法相比新拆迁法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名称上都有很大的变化,新拆迁法是备受争议的,褒扬声大于批判声,
【案例】 某村有一荒地,胡某与乡人民政府签订承包荒坡造林合同书,承包此块地。后来,某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土地转让承包合同书,承包期限50年。当该公司准备开发此荒地时发现此地已被胡
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之规定,对于缴纳村提留、乡统筹费确有困难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减、缓、免交;对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的,可以依照村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之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或者途径解决: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的承包人承包的土地被征收,而有的承包人承包的土地未被征收的情况。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国家将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由承包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才能达成。承包人有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指原来的土地承包户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经向发包方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将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受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对这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据此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之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时应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及青苗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4条之规定,征地补偿听证过程应当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进行听证,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在履行一定的手续之后可以进行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