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6.7054
24万元/公顷
1.4万元/人
建设用地
24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12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社保安置。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实结算。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于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21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