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拟征告〔2020〕22 号
拟征地公告
靖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五条和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2176 公顷.
现将拟征地块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斜桥镇斜桥村,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目的
此次征收的土地为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情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 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土地权属、地类、
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
量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安置。
靖拟征告〔2020〕17 号
拟征地公告
靖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 条和47条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9195 公顷.现将拟 征地块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斜桥镇井兴村14、15 组,罗家村5组,详见用地勘测定界 图。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的目的是建设交通类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