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平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地块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4.57万元,青苗补偿
为保障平原县2020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平原县2020年第6批次建
为保障平原县2020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平原县2020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该项目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
拟征收宗地1、2、3、4、5、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六项规定,属于工业用地类建设活动,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发展的需要,拟征收黄务街道黄务居委会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财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为保障莱芜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按照《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全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的通知》(济莱高管发〔2019〕1号)规定的标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七里河子三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中共日照高新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滨城区城市建设的需要,拟征收彭李街道办事处张课居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滨州市财政局、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因公共利益项目(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开发区范围内项 目、高新区范围内项目,陆家镇吴淞江公园)用地建设需要, 拟征收开发区、高新区和陆家镇集体土地4.0253公顷。根据 《昆山市征地补偿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 地0. 6848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征收范围和土地现状:位于花桥镇通辉村境内,土 地现状和四至范围详见KFQ-20031号勘测定界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公路用地, 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为保障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吊
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拟征收开发区集体土地21.5077 公顷。根据《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实施细则》(昆
农作物或其他种养业因未成熟不能收获的,应补 偿青苗费。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3年平均产值计补;一年两 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50%计补(粮油作 物按夏熟40%,秋熟60%计补);对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 地8. 7005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征收范围和土地现状:位于花桥镇小连村境内,土 地现状和四至范围详见KFQ-20072号和KFQ-
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 他权利人对本公告中的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等有不同意见的 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期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