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为实施仙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仙游县鲤南鸿运花园停车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拟于2020年12月1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本次拟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蓬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泉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泉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137号)文件,批准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永春县锦斗镇乌髻岩森林公
因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位于达埔镇楚安村、达理村、达中村、东园村、光烈村、金星村、前峰村、岩峰村、汉口村,石鼓镇凤美村
因公共利益需要,汉阳区政府对汉阳区二十三中扩大片 旧城改建项目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阳政征决字[2020]第 11 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关于灵昆街道沙塘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批准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昆街道2018年昆南地块及王相地块一
2、项目用地位置:洞头
1、项目名称:灵昆街道2018年昆南地块及王相地块一
2、项目用地位置:洞头区灵昆街道海思村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批准文件名称: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7日以浙土字A[20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46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留地安置或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106.11平方米。
为实施平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岚城三路(中山大道--学村南路)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寻乌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试点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0年10月22日经省人民 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用于零售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①范围以本宗地征地勘测技术报告为准;②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为准;③标准按本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2.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按《于都县被征地农民参
依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征收于都县贡江镇新地村、古田村、楂林村、上欧村、水南村等相关村小组范围内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
根据海阳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海阳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鲁古埠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
为保障莱芜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小下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柯城区航埠镇2020-34号地块拟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航埠镇枧头村等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2020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委浙土审〔2020〕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320国道衢州航埠至常山草坪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对被征地
因实施柯城区万田乡2020-16号地块拟用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万田乡下蒋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0.137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
因福州市义序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长埕小区(奥体8#地)余下地块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仓山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1、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含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