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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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位于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玉河村北郭九组、北郭十一组、北郭一组范围内。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710批实施方案。
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2021-15号、2021-16号、2021-17号和2021-18号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拟农转用土地位于滨海港镇(港区)二洪盐厂内,土地性质为国有,本块地拟用于国信滨海港 2×100 万千瓦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项目建设。
征收环太湖大堤,涉及滨湖区雪浪街道吴塘社区,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滨湖段,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土地位于溧城街道清安村范围内,涉及溧城街道清安村岳家巷组农民集体,征收土地目的为: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 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区汤汪街道连运村村属、连运村三元组、西汪组、新汪组、朱家组、
左庄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小王庄镇小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0.2534公顷(合3.801亩),用于小王庄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设。
建设项目:中电建太平镇分散式风电项目;征收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征收土地太平镇远景二村集体土地0.57742公顷(8.6613亩)。
地块1拟用于高端装备制造片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智能制造产业片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东店子村、前站村。
地块1拟用于钢化联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温泉项目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辛街道冯家庄村、三岔河村、涝洼村,艾山街道陈家庄村。
地块一、二、三均拟用于山东润驰智造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 台化工设备项目建 设,用途为工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罗村镇大鸾桥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农民集体,千灯镇马路桥社区农 民集体(原西横村四组农民体)、千灯镇马路桥社区农民集体(原 庄巷村十四组农民集体) 、中节村七组农民集体、庄巷村十三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于港头镇新圩村、新圩村四组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征收新沂市港头镇新圩村集体土地 14.7341公顷(其中耕地0.4937公顷、其他农用地4.9861公顷、 建设用地9.2543公顷,新沂市2023年度第1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