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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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兵东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原兵东村四组农民集体)、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兵东村股 份经济合作社(原兵东村五组农民集体)、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蓬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为阳光堆肥房项目,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土地位于朝阳工业园北侧,拟征收朝阳街道办事处马山村集体 土地1.9335亩。
征收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26369平方米,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6369平方米,作为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东孚北一路二期工程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东园社区,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厦门新机场片区学校西路(翔安南路-滨海旅游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建设需要。
征收滨海新区小王庄镇陈寨庄村集体土地0.15098公顷(2.2647亩),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建设项目:龙源天津滨海新区小王庄风电项目;
征收你村位于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小王庄村,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0.2000公顷,用于国华小王庄零碳小镇50MW风电项目建设。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矿用地,征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0107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223029地块位于武进区前黄镇、南夏墅街道范围内。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704公顷(40 . 56亩)。
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五烈镇振北村、11组、14组;征收地块四至“拟征收地块1:东至西至向东 170米,南至生产河向北10米,西至振兴路,北至腾飞二道西延段”范围内。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雅周镇迥垛村12组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通政发〔2020〕43号)规定执行。
拟征收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高平村围头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内土地,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因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起步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五期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小王村。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途为河道、防护绿地。本次拟征收清河社区土地,位于北园高架桥以北、西泺河以东。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玉河村北郭一组、北郭九组、北郭十一组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 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710批实施方案,征收范围: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玉河村北郭九组、北郭十一组、北郭一
组范围内。
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一 、年度第2 批次(21挂)建设用地,征收常州市武进区(常州经开区)集体土地16695平方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