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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手拆迁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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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乡规划和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北部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宝审批投资【2020】21号,拟征收土地用于银练路(开元路-银练路)项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22024友鹏二期成片开发报批征收光明村墙门头组土地0.4424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2 拟用于深圳路东通工程(新建)项目建设,位于白沙河街道深圳路东通工程(新建)项目建设范围内,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本次拟征收东沙窝村土地,总面积 1.3504 公顷.
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涉及月城镇秦皇村13组,14组。按照批准的江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澄政发[2020]106号)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
拟征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拟征土地位置:金庄村10组、11组和石堰村23组、30组,征用祝金庄村10组、11组、石堰村23组、30组范围内集体土地8.7144公顷。
涉及锡北镇光明村墙门头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22024友鹏二期成片开发报批。
征收土地拟用于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征收常山村土地,位于西集镇常山村境内,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5.7006公顷。
本次拟征收地块1拟用于善国北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辛街道曹王居委会,马王西居委会、马王东居委会、后屯居委会。
征收土地拟用于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拟征收东辛庄村土地,位于羊庄镇东辛庄村境内,拟征收土地总面积4.2320公顷。
征收土地拟用于湖西液化气站(LPG)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C示范项目二氧化碳输送管道门站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征收孙家村土地,位于前孙村居民点西南300米、赵路村居民点东北500米、邢王村居民点正东700米。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唯亭 街道浦田社区、亭南社区、亭苑社区;斜塘街道淞潭社区、淞源社区范 围内集体土地1. 3502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扬州市2019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6批次实施方案,2022年11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8.3394公顷。
因绕城南辅道(宝林路-强民路)建设需要,征收部分集体土地,涉及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大众村港东组、江二组、江三组、巫家组、吴一组、吴庄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唯亭街道浦田社区、亭南社区、亭苑社区; 斜塘街道淞源社区、淞潭社区集体范围内。征 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宝林路(环桥路-开发东路)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涉及经济开发区宦桥村村属、宦桥村唐一组、尹常组;龙泉村大二组、十井组;严安村林二组、林一组。
地块 1-4 均拟用于峄城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位于峄城区古邵镇胜利路南侧,魏家河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峄城区古邵镇瓦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