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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手拆迁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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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地产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用于商业服务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翟王镇康邑新村、翟王镇二十里堡村。
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寺镇南里八口村,南至大寺镇南里八口村,西至大寺镇南里八口村,北至大寺镇南里八口村的土地,面积约1.33116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 地范围内,征收土地位于李典镇李典村前东组、前西组、小朱组、朱家组范围内。
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李典镇李典村前东组、前西组、小朱组、朱家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辛集村集体土地,位于辛集村进村路以北,辛集村北,总面积 1.6698公顷,征收土地地块1、2拟用于吕艺镇隔离点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用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
本次征收涉及华庄街道旺安社区集体所有 土地 0.1288 公顷,均为建设用地。用途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 二 )项规定,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文昌北路项目建设,用途为道路用地。征收城港路街道西郎子埠村土地,位于北苑路以北约190米,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东约20米,总面积1.2097公顷。
该地块拟用于幼儿园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科教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汇鑫街道西关村,南湖小区以西,滨湖路以东,时风路以北。
征收土地用于荣乌高速公路(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草埠村、西泊子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勒流街道新明村辖区范围内,涉及勒流街新明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0.3392公顷(折合5.088亩)。拟征收土地作为勒流街新明股份合作经济社征地留用地。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千灯镇中节村农民集体,中节村二十组农民 集体,西横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吴桥村十六组农民集体,年沙 社区 (原年沙村二组农民集体) 范围内,组织实施的成片 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项目建设。
三水街道军铺社区5个组及社区集体土地13.0750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建新区2022年第7批次(18挂3)建设用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