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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手拆迁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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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17.8526公顷土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6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4万元/公顷。
浦北县2022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江城街道北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枫木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1450公顷;
征收的土地由2个地块组成,位于平南县上渡街道河口村三花屯和西石岭屯之间(涉及土地权属单位为平南县上渡街道河口村三花屯、西石岭屯),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供水厂项目建设用地。
用地需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鼓、鸡丁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8.8584公顷、钦州市2022年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桂政土批函(7)〔2022〕40号)。
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孔昌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蓬壶镇孔里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孔昌路建设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收桃城镇桃溪村集体土地0.0313公顷,其中:林地0.02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01公顷,永春县桃城镇桃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公办幼儿园改建项目(呈祥中心幼儿园),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涉及呈祥乡西村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二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涉及湖洋镇美莲村、清白村。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的集体土地1.4781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4778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岭经济联合社,南岭村第二、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7.318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7.3188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龙归陶瓷城储备项目(地块一)。
拟用于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供水工程原水泵站建设,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涉及该地块东至道朗镇大马村土地,西至道朗镇大马村土地,南至道朗镇大马村土地,北至道朗镇大马村土地;
征收土地用于育行线(山海路-秋林中路)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涉及秋林头村东、北石河村北、楼庵村东南、西石兰沟村南、东石兰沟村南;总面积约:9.5321公顷。
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用地。征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东涌镇沙公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梅田村第二、第五、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5.2852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项目。
征收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面积共0.4151公顷。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用地报批组卷批次号为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儒济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本次拟征收谭岗村土地,位于荷花路以东、文成路以西、渔皇路南,总面积0.005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