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是某省的农民企业家代表,在村里的集体用地上建设了5000平米的厂房,于2010年开始正式生产宠物饲料,由于任某所在的区域是产宠物饲料的集中地区,生意做的非常好,规模也在逐渐扩大。
2018年3月,当地政府对任某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征收土地,并说厂房都是违章建筑,如果逾期不拆除,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强拆。任某想知道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如果被强制拆迁了自己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近年来,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人们居住环境,各地的拆迁工作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例如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环保关停、新农村建设等等。但并不是所有拆迁都符合法定程序,一刀切、以拆违促拆迁、断水断电等拆迁方式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本文着重介绍一下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只有这样才能有理有据地争取合理补偿。
一、报批前的程序
1、发布拟征地公告
征地依法报批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在村里显眼处张贴书面拟征地公告,此程序旨在告诉村民该地区要拆迁了。
该公告中必须包含五大内容,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途径等。
2、征询村民的意见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需要根据公告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如有问题需要协商解决。另外,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有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举行听证会。
3、如实登记并和村民共同确认
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在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
二、报批后的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正式开始征收
正式进入征收程序的标志是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审批,在上述部门审批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在10日内在征收区域公开张贴征地公告。
2、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村民可在10个工作日内要求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并听取村民意见,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
3、将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备案
县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民的不同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征地工作。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这些法律程序需要严格遵守,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错,政府就属于行政违法!
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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