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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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建设,开发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征收史坞村土地,位于:史坞村以东、以南,黄河以西,程袁村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1091公顷。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征收龙桥街道李庙村土地,位于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以东、李庙村建设用地以北,总面积1.1356公顷。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本次拟使用土地位于长泾镇花园村、长泾镇花园村第二组,东至花园村村道、南至花园村新农村一期、西至花园路、北至花园村工厂,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防灾减灾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征收土地位于青阳镇,街西村,青联村,东至江阴地方粮食储备库、南至北环路、西至锡澄运河、北至河流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后杨组范围内,征收土地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 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井经济联合社、黄阁镇亭角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1.6548公顷。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21.1857公顷。
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九陂村吓参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2拟用于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邱湖街道南五里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汇鑫街道许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征收土地用于同安新城美安路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美林街道潘涂社区。
征收海沧区东孚街道凤山社区23107平方米、洪塘村59035平方米,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82142平方米,作为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马銮湾片区(前场二路)出入口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