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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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华明街李场子村集体土地2.64282公顷(合39.64230亩),建设项目:新建东丽湖学校工程项目;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征收新立街新兴村集体土地,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东丽区气象监测预警总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天津市东丽区气象监测预警总站项目建设。
收回土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面积共计8.2846公顷(124.269亩),拟收回后作为广西北海德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配套洗砂场)用地。
拟用于经十西路市政道路及西侧绿化项目,地块1开发用途为防护绿地;地块2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大柿子园社区。
拟用于迎宾路西延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地块2拟用于东环便民市场南广场绿地项目建设,用途为广场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渤海路街道解集村。
贵港市2023年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蓝田社区居民委员会、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41.848亩。
浦北县精神病院项目位于浦北县江城街道木麻根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征收土地面积1.3743公顷,主要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平南县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1地块位于上渡街道下渡社区西二屯,上渡街道柘畲村(涉及土地权属单位为上渡街道柘畲村大村屯、岭儿顶屯、朱一屯、朱三屯、朱二屯、村肚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驾庄镇安刘村、店子村、路家杭、南夏辉村、南辛庄、南元村、三岔口村、瓦屋村、围子村、肖家店、张杭村、庄户寨村;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交通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地块1至地块5拟用于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天桥段-翻译学院站)项目建设,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征收黄台社区土地,位于历山北路与新黄路交叉口。
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经济联合社、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0.4676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0.4676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区花山消防站项目。
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征收土地位于潘黄街道办事处仰徐村村委会及 一组、盐龙街道办事处先锋社区居委会及三、四、六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集体、二组、六组,小冯 甸社区集体、五组、六组、七组范围内,经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拟征收土地位于临城街道阳山社区(阳山村)、阳山十四组、阳山十六组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