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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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位于枫桥街道朝红村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 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临淮镇姚台居委姚台组、临淮镇城头居委村集体、圩里 组、严台组、临淮镇林业八场国有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 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使用)的土地用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涉及征收东孚街道东瑶村、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
征收无瑕街农民集体土地0.5586公顷(合8.3790亩),用于新建凌跃路(雄略道-雄健道)、飞跃路(雄略道-雄健道)、雄健道(跃然路-奋跃路)项目建设。
拟征收三十里铺村土地,位于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村,总面积0.4274公顷,征收土地拟用于高唐县共享储能电站200MW/400MWh项目建设,用途为供电用地。
拟征收土地224049 地块位于武进区湖塘镇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 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东蒲洼街东蒲洼村集体土地19.2078公顷(合288.117亩),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
征收张家楼村集体土地,北关村以南、西关村以北、张家楼村以东、于庙村以西;面积:0.0889公顷,其中:农用地0.0889公顷(耕地0.0002公顷)。拟用于物流仓储建设,用途为仓储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司徒镇丁庄村丁庄二组、丁庄村丁庄三组 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 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 地。
本次拟转用土地用于三鑫村村民住宅多户集中建设项目,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板湖镇三鑫村村民委员会七组。拟转用用途:农民宅基地。
拟转用土地位于武进区范围内。该地块总面积0.8937公顷(13.4055亩),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次转用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地项目涉及高良涧街道办事处大管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约 31.0511 公顷 ; 征收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至徐阳路,南至依云水岸花园, 西至河流,北至徐阳花园,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 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