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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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2414公顷,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沙元埔、东升、北向、南向第一、南向第二、南向第三、南向第四、南向第五、南向第六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工业用地)。
征收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农民集体土地24.0437公顷(合360.655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征收杨柳青镇东碾坨嘴村集体土地0.7937公顷(合11.9055亩),用于青静路(泽杨道—盛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设。
征收中北镇中北斜村集体土地2.2798公顷(合34.1970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征收河西务镇庄窝村集体土地3.1466公顷(合47.1990亩),用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地块1至地块3拟用于起步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五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征收大吴村土地,地块1至地块3位于大吴村以东,S101以西,G308以南,石济客运专线以北。
拟征收下仓镇小杨家庄村集体土地,依照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润创蓟州区下仓镇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用途为蓟州区下仓镇100MW风电项目。
征收土地华明街李场子村集体土地2.64282公顷(合39.64230亩),建设项目:新建东丽湖学校工程项目;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征收新立街新兴村集体土地,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东丽区气象监测预警总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天津市东丽区气象监测预警总站项目建设。
收回土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面积共计8.2846公顷(124.269亩),拟收回后作为广西北海德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配套洗砂场)用地。
拟用于经十西路市政道路及西侧绿化项目,地块1开发用途为防护绿地;地块2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大柿子园社区。
拟用于迎宾路西延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地块2拟用于东环便民市场南广场绿地项目建设,用途为广场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渤海路街道解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