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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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东旺疃村土地,位于东旺疃村,总面积3.39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旱地2.7941公顷、田坎0.6009公顷,拟用于威海潼铭技术有限公司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小王庄镇小王庄村集体土地,用于小王庄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
征收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5.3673公顷,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用于费县2023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费城街道仰圣社区、蒙阳社区、福源社区。
1拟用于潍坊南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潍坊段)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府街道郑家村村委会。
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高导热特种陶瓷团聚体生产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王家村土地,地块1位于青岭街以北,赢创机械东侧地段,总面积0.5835公顷.
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征收埠子镇夏庄村西楼组集体农用地2. 1203公顷(其中耕地1.7911公顷)、建设用地3.3762 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埠子镇夏庄村东楼组、西楼组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宿迁市人民政府宿政规发(2023)17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埠子镇夏庄村西楼组、东楼组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项目,位于呈祥乡东溪村、西村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永春县苏合水库工程项目,位于一都镇苏合村、横口乡福联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苏合水库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收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土地2.1605公顷(32.4075亩),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建设项目: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滨海新区段);
征收胡家园街道陈圈村集体土地0.2159公顷(3.2385亩),建设项目: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滨海新区段);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
征收土地地块 1、2 拟用于平度市新河化工基地规划 23 号线项目建设;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度市新河镇北马家村、龙湾姜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