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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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拟征收后戈庄村土地,位于李园街道泸州路以西、天津路以南、人民路以北范围内,总面积 9.0884 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 1 、地块 2 拟用于青岛华科职教城项目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
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东吴家堡村、南吴家堡村、南沙王庄村旧村改造安置地块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安置保障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吴家堡街道办事处东吴家堡村。
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集体土地0.5382公顷(合8.0730亩),用于天津津南聚海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征收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1.2048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30.5813公顷(耕地4.4254公顷)、建设用地10.6235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斑鸠埇村民委员会、陂头村民委员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面积21.6699公顷(325.049亩),拟征收后作为北海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S1地块)用地。
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起步区道路及安置区周边绿地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郑家村。
征收土地地块 1 拟用于杭州路(青岛路-厦门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道路 用地;地块 2 、地块 3 拟用于杭州路(青岛路-厦门路)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防护绿地。
征收土地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马山村、沙集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拟征收土地位于青阳街道城南社区村集体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 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于山阳街道高港村村集体、高港村六组、高港村七组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 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大碱厂镇洪家庄村集体土地0.3743公顷(合5.61亩),用于国电电力天津武清大碱厂48MW渔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项目建设。
征收小王庄镇小王庄村集体土地0.2534公顷(3.801亩),建设项目: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雨水泵站工程;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