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按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
征收土地用于前埔片区古楼柯厝3号储备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前埔片区古楼柯厝3号储备地项目建设需要,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
征收的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起步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前场社区、西滨社区。
征收黄庄街东洲村集体土地2.5884公顷(合38.826亩),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和道路。
征收滨海新区太平镇大苏庄村集体土地0.28公顷(4.2亩),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建设项目:龙源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风电场项目;
征收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亭角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913公顷,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贵港市覃塘区2024年第十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3-2地块),需征收覃塘区五里镇云表村相关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1.135亩。
贵港市覃塘区2024年第十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3-1地块、13-3地块、13-4地块、13-5地块、13-7地块),需征收覃塘区五里镇云表村相关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3.763亩。
征收你村东至范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北坨村集体土地、西至机场大道用地、北至北坨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5082公顷,用于弘锦道(机场大道-弘轩道)项目。
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赵沽里村土地、西至河兴庄村土地、南至徐庄村土地、北至徐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9192公顷。用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东丽段)项目建设。
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旺村村经济联合社、旺村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旺村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旺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旺村村第八经济合作社,新龙镇新田村经济联合社、新田村东元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征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井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526公顷,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芦湖街道寨子村村民委员会。其中:农用地面积0.6660公顷。地块1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征收泗水县泉音路以北、山东陈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东。四至为:东至圣和路;南至泉音路;西至山东陈村食品有限公司;北至金庄镇南临泗村土地、西音义村土地。
拟用于冠县定远寨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远寨镇黄寨子村经济合作社、义和庄村经济合作社、张洼村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