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20〕43 号”文批准的泰兴经济开发区运河西路(飞鸿路至尤湾小区东侧段)道路工程《征收土地方案》,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村、组
被征地农民应安置人员实行农业安置、多途径就业等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拟于2020年6月23日至7月22日由大榆镇人民政府、官升镇人民政府、洋溪镇人民政府、青岗镇人民政府、仁和镇人民政府、涪西镇人民政府、太乙镇人民政府、瞿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
根据《射洪市人民政府征收启动公告》(射府公〔2020〕4号),拟征收大榆镇碧山村、五家桥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瓷都大道一号地块建设的需要,依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吕蒙乡古城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和《景德镇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景德镇市昌江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的需要,依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鲇鱼山镇金桥村、徐坊村、上徐村、凤岗村、吕蒙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
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等有关政策执。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一个区片,为叁级区片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海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
为保障国电电力夏津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夏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区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
货币补偿额=合法建筑面积X房地产评估单价(具体房地产评估价格详见分户评估表<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面积补偿评估价值总额6万元以下的(不含6万元),按6万元补偿仅指只有一套住宅的被征收
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按照沛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将沛县种子公司三栋楼地块整体列入沛县旧城区改造项目。根据房屋征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临政函〔2017〕80号)、《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安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意见
板桥镇环湖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的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已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批准(批准文号:杭临规划资源房补[2020]第1号)。现就征地房屋补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综合补偿,即按照征地总面积每亩0.5万元的标准补偿给被征地村包干统筹使用,依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由被征地村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
榆林市横山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不涉及耕地,我区未采取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陕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
(一)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公布的宝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批拟征地涉及1个征地区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