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征收大冶市东岳路街办伍桥社区集体土地11.1427公顷,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冶市2023年度第10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征收土地224118 地块位于武进区礼嘉镇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拟征收土地位于青阳街道洪桥居委村集体、五组、 十六组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土地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集体、东解二组、 东解一组、新桥一组、中解组,泉水社区集体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 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地。
征收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0.9395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吉山经济发展留用地。
征收册山街道办事处山前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
征收大冶市罗家桥街道新建村集体土地6.7016公顷、敖山村集体土地6.4015公顷、新进村集体土地1.6915公顷,合计14.7946公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征收大冶市罗家桥街道新建村集体土地14.5339公顷、敖山村集体土地1.0103公顷,合15.5442公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征收大冶市还地桥镇红光村集体土地0.7532公顷、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征收上述土地,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冶市红光村道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征收大冶市还地桥镇红光村集体土地1.2245公顷,土地用途:仓储用地,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冶市2024年度第2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的土地用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辉村、坑内村、前进村、双岭村、田头村、厦门市第二农场。
征收的土地用于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坑内村。
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福建厦门东岗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天微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建设需要,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厝镇莲塘村。
征收项目用地用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建设需要。
征收花东镇象山村范围内0.5898公顷土地,农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项目(花都段),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四和经济联合社、新雅街旧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旧村第三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