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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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明星路(恒枫路至文明路)(202300242号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 。项目四至: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恒枫路,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前解放河。
征收戴村镇建设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西区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东至: 纵四路,西至:戴兴路,南至:戴临路,北至:恒达路。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行头、下潦安置房小区配套道路 项目,土地用途为 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四至: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高新五路,南至规划幼儿园,北至行头下潦安置房。
新华中路(建设四路至旺园路),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项目四至:东至耕地,南至耕地,西至宁围街道新华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北至建设四路。
征收滨海新区太平镇翟庄子村集体土地0.5110公顷(合7.6650亩),用于太平镇翟庄子村28MW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
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Ⅳ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5万元。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义和庄村。
征收土地用于道路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孙家小庄村、仪阳街道大栲山村、小栲山村、刘家台村、王晋村。
拟用于泗水县泗阳大道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园绿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公园绿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册镇故县村、中册四村、中册三村。
因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县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周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因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县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周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大峃镇县前村、周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963公顷。
征收高村镇台头村集体土地0.2105公顷(合3.1575亩),依据城乡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
征收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18.8052公顷,其中农用地4.2680公顷(耕地2.5705公顷)、建设用地14.5372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工程。
因政府组织实施教育、卫生、交通及市政公用项目征收柯木塱村集体土地需落实留用地安置,本项目拟征收柯木塱村集体土地作为柯木塱村的经济发展留用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