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发布各地最新拆迁补偿公告以及补偿标准
拟农用地转用地块范围:2024-1号地块位于扬中市兴隆街道德云村,面 积3.7485亩,农用地转用目的(用途):一二三产融合用地。
因乐清市2024年35号地块(西塘碉楼迁移保护和环境整治利用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南塘 镇朝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98公顷。
因乐清市2022年6-2号地块(翁样街道东方路)建设需要,需征收翁详街道地盐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268公顷。
因乐清市2024年44-4号地块(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港工业区)建设需要,需征收北白象镇赖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12公顷.
因乐清市2024年44-8号地块(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港工业区)建设需要,需征收北白象镇山前 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269公顷。
征收土地李七庄街梨园头村集体土地3.8384公顷(合57.576亩),建设项目:李七庄街同祥道以北工业地块项目;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公园绿地、道路。
征收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0.3965公顷,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0.0779公顷(含耕地0.0003公顷),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征收位于北海市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民委员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面积27.2815公顷(409.2225亩),拟征收后作为高等职业教育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拟用于三联石墨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院上镇毛家埠西村土地,位于院上镇富武路 北、兴武路南、华昱翔以西、 中宝高分子项目以东,总面积 1.4483 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城街道洪井社区高拔庄前组、黄楼组,粉榆社区周庙组范围内,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海高速东侧路工程,征收土地位于竹行街道镇集体、竹行村三十六组、三十五 组、大安村村集体、四十五组、四十三组、四十三、四十五组共有、 二十九组、三十组范围内。
建设用地批次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4年度第1批次 (20挂)建设用地223208地块,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南夏墅街道。
征收大冶市茗山乡洋湖村集体土地15.4947公顷、陈贵镇上罗村集体土地8.4740公顷,合计23.9687公顷,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征收大冶市还地桥镇煤矿村集体土地5.3584公顷,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冶市2024年度第3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征收大冶市金湖街办栖儒桥村集体土地0.3707公顷,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冶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建设用地。
大峃镇樟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13公顷,因文成县大峃镇樟台社区配套停车项目建设需要,征收樟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征收军粮城街山岭子村集体土地0.4400公顷(合6.6000亩),用于天津市轨道交通Z2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军粮城街段)项目。
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碧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碧潭村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三百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黄桥街道胡湾村集体、胡湾村四组、胡 湾村六组、大庄村集体范围内。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 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