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大寺镇门道口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4〕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寺镇门道口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西青区征告字〔2024〕6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门道口村,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梨园头村,北至梨园头村的土地,面积约0.028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月9日,由大寺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土地征地赔偿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西青区)李七庄街梨园头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4〕7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李七庄街梨园头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门道口村,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梨园头村,北至梨园头村的土地,面积约3.83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月9日,由李七庄街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土地征地赔偿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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