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中塘镇十九顷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滨海新区补〔2024〕001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滨海新区补〔2024〕第001号
滨海新区补〔2024〕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中塘镇十九顷村集体土地面积2.42905公顷(36.43575亩)。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2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滨海新区〔2023〕091号),因申请用地范围内部分地类进行调整,建设用地增加,其他农用地减少,调整后拟征收十九顷村集体土地范围不变、耕地面积不变、总面积不变。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地地类面积调整后,拟征收土地现状,征用土地新规定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93971 | 14.09565 |
园地 | 0.61789 | 9.26835 |
林地 | 0.05389 | 0.80835 |
其他农用地 | 0.45268 | 6.7902 |
建设用地 | 0.36488 | 5.4732 |
未利用土地 | 0 | 0 |
合计 | 2.42905 | 36.43575 |
二、其他事项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滨海新区〔2023〕091号)中涉及到的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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