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苏锡通拟征告〔2023〕4号
苏锡通拟征告〔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江苏省土 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 经通州区人民政府决定, 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通州区张芝山镇成片开发建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十五条的规定: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张芝山镇银洋河村三十一组、 三十二组、 三十三组、 三十四组、村集
体。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 张芝山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 权属、 地类、 面积以及农村村民 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 权属、 种类和数量等。 请土地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予 以配合, 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 。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工作中, 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意见。
五、 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
定抢栽抢建的, 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拟征收土地公告
通开拟征告〔2021〕10号
通开拟征告〔2021〕10号
竹行街道,竹东村、竹行村、大安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竹行街道,竹东村、 竹行村、大安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3.3408 公顷。现将有关情 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目的及用途
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的交通运输用地。
二、 拟征土地位置
竹行街道,竹东村;竹行村、十五组、二十三组、二十四 组、二十五组、三十五组、三十七组,大安村四十三组,四十 三组、四十五组共有,四至范围见附图。
三 、工作时序安排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 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对拟征地的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 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拟定安置方案,发布拟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 害关系人的意见;审核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 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核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 关部门与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四 、本公告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 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
通开拟征告〔2021〕27号
竹行街道竹行村、大安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竹行街道竹行村、大 安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0.2327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目的及用途
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的交通运输用地。
二 、拟征土地位置
竹行街道竹行村二十七组、大安村四十三组、大安村四十 三组四十五组共有,四至范围见附图。
三、工作时序安排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 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对拟征地的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 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拟定安置方案,发布拟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 害关系人的意见;审核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 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核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 关部门与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四、本公告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 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不予补偿。
五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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