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 项规划 2023 年度第 1216 批实施方案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 E〔2023〕 152 号)文件批准, 同意我市征收周市镇许家村集体
土地 0.6073 公顷,现将征收土地公告如下:征用农田补偿标准
一、项目(地块) 名称
昆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3 年度第 1216 批
实施方案。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周市镇许家村集体土地 0.6073 公顷,其中: 农用地 0.6073 公顷(含耕地 0.5522 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
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昆政发〔2020〕56 号) 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二)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青苗。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市分局办理土地权属证 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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