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西营门街前园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0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西营门街前园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西青区征告字〔2023〕101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咸阳路,南至南运河下坡脚,西至前园道、密云路,北至西青道中心、民族中学分校的土地,面积约1.33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日,由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2023年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西青区)西营门街杨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0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西营门街杨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西青区征告字〔2023〕100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咸阳路,南至南运河下坡脚,西至前园道、密云路,北至西青道中心、民族中学分校的土地,面积约1.384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日,由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2023年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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