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3年第二十二批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3〕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新立街泥窝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征收征用土地赔偿款东丽区征告字〔2023〕47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东丽开发区四纬路、七经路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盛源路、南至泥窝村土地、西至天津市人民政府用地、北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用地的土地,面积约3.3498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26日起,由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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