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葛沽镇新房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39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39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津南区征告字〔2023〕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新房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房村水浇地、南至海沽道、西至新房村水浇地、北至南园路的土地,面积约0.2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葛沽镇北元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38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38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津南区征告字〔2023〕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北元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南园路、南至新房村水浇地、西至福滨东路、北至北元村水田的土地,面积约4.0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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