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佛(顺)征告〔2023〕1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2.444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三期A、B、C、D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涉及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23〕165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三期A、B、C、D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铁路以北、龙山大涌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2.444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该宗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前后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东大会2/3以上股东、股东代表会议2/3以上股东代表表决同意。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双方签订的挂账收储协议约定,采取挂账收储后公开出让方式对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补偿安置。不涉及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安排留用地。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6)〔2023〕16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三期A、B、C、D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铁路以北、龙山大涌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2.444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该宗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前后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东大会2/3以上股东、股东代表会议2/3以上股东代表表决同意。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双方签订的挂账收储协议约定,采取挂账收储后公开出让方式对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补偿安置。不涉及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安排留用地。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6)〔2023〕16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征收土地公告(佛(顺)征告〔2023〕11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0.577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江镇仙沙工业区沙龙路两侧E、F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涉及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23〕164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沙工业区沙龙路两侧E、F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村仙沙工业区仙塘大道以北、龙江西路以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0.577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该宗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前后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东大会2/3以上股东、股东代表会议2/3以上股东代表表决同意。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双方签订的挂账收储协议约定,采取挂账收储后公开出让方式对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补偿安置。不涉及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安排留用地。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6)〔2023〕16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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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沙工业区沙龙路两侧E、F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村仙沙工业区仙塘大道以北、龙江西路以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0.577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该宗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前后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东大会2/3以上股东、股东代表会议2/3以上股东代表表决同意。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双方签订的挂账收储协议约定,采取挂账收储后公开出让方式对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补偿安置。不涉及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安排留用地。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6)〔2023〕16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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