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1〕第5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5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63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奉浦街道11-02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浦街道肖塘村8组15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奉浦街道肖塘村9组689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36.5平方米、建设用地860.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05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94.8平方米、建设用地860.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1〕第5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1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