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天征〔2021〕1 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174号文),同意将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5.842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粤府土审(02)〔2020〕174号文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冼村街金穗路以北、冼村路以东(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三旧图斑号:44010600051,工程编号:2020土32B07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集体土地5.842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
为实施冼村城市更新改造,经天河区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依法表决同意,将冼村旧村庄改造涉及的5.842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后,拟开展城中村改造。本次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于冼村旧村改造项目,不作为政府储备用地,由项目改造主体落实补偿安置工作,政府不予以征地补偿。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对公告有异议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被征地单位 | 登记地点 | 公告时间 |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联系人:张丹丹) | 2021年1月22日 至2021年2月20日(共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