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佛(顺)征告〔2021〕6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实施城市规划,顺德区人民政府拟征收陈村镇弼教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1.2354公顷作为陈村镇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村镇弼教村范围内,涉及陈村镇弼教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1.2354公顷,折合18.531亩。用地红线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2244公顷、建设用地0.011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用于陈村镇弼教股份合作经济社留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社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
本次征收1.2354公顷(折合18.531亩)土地属弼教股份合作经济社的留用地,不作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再提取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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