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通惠路东延赵楼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关于通惠路东延赵楼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丰征地通〔2020〕15号
根据县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丰拟征〔2020) 15号)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拟定了《通惠路东延赵楼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该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本项目位于丰县凤城街道刘楼村,征收集体土地22.5165亩。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具 体位置及地类详见勘测定界报告书。
二、 征收目的
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 44号)、《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19〕1号)等规定计算。
四、 安置方式
本项目安置凤城街道刘楼村0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丰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93号 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 ) 34号)文件规定办理。
五、 意见反馈
本公告期为30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丰县中阳大道296号)。
一、 征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本项目位于丰县凤城街道刘楼村,征收集体土地22.5165亩。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具 体位置及地类详见勘测定界报告书。
二、 征收目的
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 44号)、《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19〕1号)等规定计算。
四、 安置方式
本项目安置凤城街道刘楼村0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丰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93号 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 ) 34号)文件规定办理。
五、 意见反馈
本公告期为30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丰县中阳大道296号)。
通惠路东延赵楼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 征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本项目位于丰县凤城街道刘楼村,征收集体土地22.5165亩。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具 体位置及地类详见勘测定界报告书。
二、 征收目的
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